公共政策的制定是比较复杂的,电梯加装推行难便是典型写照。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既涉及对私有财产的影响,也涉及对公共场所的改造,使其往往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辩论。加之住房对人基本需求的重要保障作用和房价本身的昂贵,让人们在面对这种改造时更加谨慎。
对于公共设施的改造,公共政策的导向作用十分关键,不同的公共政策在改造过程中可以发挥引导、促进乃至赋权的作用。公共政策的制定如果避重就轻,绕开难点,实施过程中就很难落地。以北京加装电梯为例,尽管7年来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但进展却十分缓慢,究其原因,便是公共政策没有解决重点问题。尽管从纸面上看,促进条款不断,但是政策中的“一票否决制”也让这些条款效果尽失,让意图推进电梯加装的业主苦恼不已。而公共政策把“全体业主协商一致”这样的硬骨头留给业主自己来啃,显然是不恰当的。一位受访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现得有些“愤怒”:如果项目落地不了,优惠条件再多有什么用?
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理应在科学、合理的论证基础上更加积极有效,具有可操作性。多地已经实施的“三分之二原则”便是典型,既有效推动了电梯加装,也符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同时,面对确受影响的业主,应出台实施细则确立补偿标准,将各方面的利益平衡做到最优化。
公共设施改进时,总难做到让每个人都满意,群众呼声高,有关部门也有意图予以推行,这就证明了改造的必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有关部门来说,难啃的骨头应该主动去啃,难办的事项应该主动想办法去解决,才能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而不是把难办的事留给老百姓自己去办。
当然,面对众多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单元楼,很难一蹴而就地实现改造,难以让所有不需要电梯的业主满意,也难以让所有需要电梯的业主满足。但积极比消极好,作为比不作为好。不要让好的政策不断地在等待“落地”中变成空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