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金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5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农地贷款试点成效显著 农民承包经营权抵押待破题
本报记者 钟华林 通讯员 吴 翔

“60万元土地流转贷款让我扩大了养殖规模,也圆了我专业大户的梦想!”从普通的庄稼人到远近闻名的养猪专业大户,四川井研县研经镇四方村村民周永东尝到了在金融支持下致富的甜头。他告诉记者,前几年他准备扩大养殖规模,但苦于没有抵押物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直到当地农业银行推出土地流转贷款这项新业务,才解决了他的资金难题。

据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附带各种政策补贴的前提下,农户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反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由融资性担保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保证担保,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

农行井研县支行负责人分析说,与现有其他贷款产品相比,农村土地流转抵押收益保证贷款的成本更低,结算周期更灵活,发放贷款的力度更大,农民的融资积极性也更高了。

四川省2014年出台《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后,作为主要试点银行之一的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选择了井研、广汉等10个县(市、区)支行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业务试点,重点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性资金需求。截至今年3月末,农行四川省分行通过土地流转抵押收益保证贷款已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689户,贷款余额3.37亿元。

农行四川分行行长湛东升表示,在土地流转贷款中,过去农民拥有的“不动产”变成了现如今的“活钱儿”,有利于缓解农民融资担保难。

从农行前期试点看,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还存在土地权属确认难、担保公司担保能力不确定等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农地确权的步伐。同时加快培育土地流转市场,保持土地承包经营的长期性。

四川省社科院一位专家建议,试点贷款偏重于经营权,有利于土地流转的受让方,也就是经营业主,但对于那些承包经营权合二为一的农民来说意义不大。因而应该继续加大力度,将承包经营权也列为可抵押的范围。

记者获悉,目前,四川获批新一轮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数量居全国首位,农村产权改革正由试点到全面推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为核心的新要素市场正在加快形成,今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将超过75%,这为银行创新农村抵押担保方式提供了广阔空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