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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宁:
信用建设促文明发展
本报记者 童 政 周骁骏

前不久,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南宁市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从而实现了文明城市创建的“三连冠”。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信用建设让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在南宁市,交通违法、泥头车撒漏、占道经营等将被列入失信行为,将在个人晋升、市场准入、招投标、资质升级等方面予以限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南宁市扎实开展各项诚信管理工作,将倡导诚信、惩戒失信覆盖至经济社会发展各行各业,社会诚信管理成效初显。

围绕构建“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南宁市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载体建设和监督检查,重点从公职人员入手,充分发挥公职人员践行诚实守信的带头表率作用,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向各级各部门的深化和延伸,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同时,南宁市建立了全市信用信息系统,该系统整合的信用信息分为政府、企业、个人三大类。截至2014年12月8日,南宁市信用信息系统共征集数据1700多万条。“文明南宁”手机客户端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提供企业依法公开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南宁市还开展了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市文明办会同市商务局、市食药局等部门在餐饮行业建立餐饮服务食品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利用南宁市诚信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红黑榜”。同时,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在生产企业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活动,在商户中开展“千店万铺无假货”活动,在居住区物业开展“双月考评”和“十优”、“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选等活动。

“信用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南宁市的文明创建工作。”余远辉说,据统计,南宁市将不文明行为列入信用管理一年后,交通方面,全市机动车违法违规率降低了14.7%,非机动车、行人按交通指示灯文明通过路口率提高了24%,各类交通事故降低了9.06%,路口通行效率提高了9.7%;城市管理方面,临街经营单位(商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率大幅提高了42%,跨门槛经营、乱摆乱卖现象基本杜绝,临街道路、人行道及公共绿地环境卫生改善明显;工商管理方面,商家诚信经营蔚然成风,各类市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方面,迟到、早退、旷工等不良现象大大减少,公车使用进一步得到了规范,公车违法违规率降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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