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反垄断开始步入常态化阶段,但反垄断法从实施至今毕竟只有6年多时间,需要解决的问题依然不少。
首先是对行政垄断的破除。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国内民众对石油、电信、电力等行业垄断问题及行政垄断的关注持续升温。此前,各级政府通过红头文件、行政命令等形式清理、整顿行政垄断,但效果有限。
“不论是从依法治国的要求来讲,还是从实际效果来看,运用反垄断法破除行政垄断应该是更为妥当的选择。”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说。去年9月,国家发改委对河北省规定本省客车路桥费半价而对外地车收取全价的行为展开反垄断调查,已经发出了明确的破除行政垄断信号。
其次是司法审判的跟进。在反垄断实践中,除了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反垄断机构的行政执法,法院对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审理也推动了反垄断规则的确立。比如,最高法院审理的奇虎诉腾讯垄断案、广东高院审理的华为诉美国IDC专利标准垄断案等,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高通一案中,直接受害者是国内的手机厂商,却鲜有企业敢站出来提出民事诉讼。这可能是由于企业担心自己势单力薄,贸然‘出头’会得罪高通,反而招致更大的损失。随着反垄断的深入,国内企业需要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反垄断律师郝俊波说。
反垄断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对记者表示,在反垄断实践中,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应该有机结合起来。“司法审判目前比较薄弱,和企业的维权意识有关,也和整个大环境有关。比如,法院应该进一步降低反垄断案件的立案难度,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等,为反垄断诉讼创造良好环境。”
文/新华社记者 何欣荣 高少华
(据新华社上海2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