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恢复连接工程空间中实施装修行为,《文物保护法》并未有明确要求,因此,不能确认违反文物保护法规
2月9日,网上一篇题为“西安城墙被掏建办公楼餐厅排练场一应俱全”的报道称,自去年8月份开始,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下属的几个部门搬进城墙办公。而新的办公地点位于朝阳门,古城墙南侧墙体夯土内被掏出一个可以容纳百余人同时办公的4层空间,各种办公设施一应俱全。
事实真相到底如何?《经济日报》记者当日即赶赴西安城墙朝阳门城门南段现场了解情况。
走进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朝阳门办公区,乍一看的确“别有洞天”。约4000平方米的办公区连带地下室共计3层,位于朝阳门城门南侧。从外观看,的确位于城墙墙体之中。目前,景区管委会下属安全管理办等6个部门138人在其中办公。
已在城墙工作23年的该办公区管理中心主任李炬剑告诉记者,“报道说掏空城墙建设办公场所完全不符合事实。这一空间是1992年至1994年西安市恢复连接朝阳门城墙豁口时留下的。”
记者查阅到一份由西安环城建设委员会存档的编号为05436的《明城墙朝阳门初步设计文件》,上面明确记录,“该工程基本在城墙原址修建,外貌似城墙延续,实为空腹,为全封闭式建筑,有效合理地开辟了一个使用空间”。记者了解到,当年这样的做法还应用在文昌门、玉祥门等古城墙复建工程中。
李炬剑介绍说,1994年连接恢复工程竣工后,这部分空间一直由西安市建委招标办使用,其中面积最大的第三层被用作全市工程招投标大厅。记者查阅有关资料和地方志发现,2009年底,市建委招标办搬出,但一些培训等业务活动依然在这里举行。直到2013年,按照市政府资产置换的安排,这一办公空间由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接手。因内部结构年久失修,2014年5月至8月进行了修补更新。“我们只是做了简单装修,比如铺地板格、做防水防渗、墙面粉刷等,结构完全未动”。记者在现场看到,办公区的确宽敞明亮,但原有墙体和建筑立柱依然如旧。
在办公区地下室,记者见到了“报道”中提到的排练厅,目测面积大约有150平方米左右。李炬剑介绍,这里平时主要用于西安城墙入城式演出团体排练。
那么,即使是在历史遗留空间办公没有问题,但装修等措施是否如报道中认为的“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呢?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范明对记者表示,首先,办公区在原有复建连接处,且是接续原建委办公空间,完全没有动土建设、改变结构。因此,根本不存在破坏文物问题。
带着同样的问题,记者还采访了西安市文物管理局文物处处长吴青。他表示,相关报道已引起文物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已经了解并请示陕西省文物管理局。“有关‘报道’中‘掏建’办公楼等表述与事实不符;朝阳门城墙属于连接恢复工程,未涉及城墙文物主体。针对这种在恢复连接工程空间中实施装修行为,国家《文物法》并未有明确要求,因此,不能确认违反文物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