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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二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揭晓
记者杨阳腾

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报道: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日前在深圳举行。南京、南通、台州、鹤壁、泸州、温州等6个城市成为第二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目前,全国有29个省份的105个城市提出争创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评审,63个城市先后获批开展创建活动,其中深圳等11个城市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荣誉称号。活动开展以来,各城市以创建示范城市为契机,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动城市支柱产业升级、提升城市企业质量水平、维护和改善城市民生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表示,要树立追求质量的城市发展理念,建立大质量的观念和推进机制,发挥广大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发挥示范城市的标杆和引领作用。

质量强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陈钢表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还存在地区开展不平衡、城市认识不平衡、创建效果不平衡的问题。质检总局将做好整体规划,计划通过3至5年的努力,指导100个城市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宽进严出、好中选优的原则,加强指导,批准命名30至50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严格控制批准命名城市的数量,并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未起到示范作用的,将取消示范城市称号,确保此项活动的权威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作为首批已命名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深圳市副市长陈彪表示,在“深圳质量”的引领下,深圳经济、社会、城市、文化、生态发展和政府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质量型发展已经成为深圳发展的新常态。从2009年到2014年,深圳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速度,本地生产总值增长到1.5万亿元,增长82.9%,接近韩国水平。而深圳标准的提出,标志着“深圳质量”正式从一种发展理念转化为一种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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