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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痛下决心,只争朝夕
——二谈“治霾在行动”
熊 丽

大气污染不仅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也让经济发展成果成色锐减。是继续在“十面霾伏”中听取“咳声”一片,还是痛下决心,只争朝夕,大力治理,答案不言自明。

防治大气污染,不仅是我们不愿意也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更是顺应民意期待,保护群众利益的迫切要求。环境容量有限、资源承载力不足,已成为我国新的基本国情。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还将继续加大。继续走高投入、高排放乃至于高污染的路子,只会窒息我们的发展前景,遑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多措并举、综合整治是防治大气污染的关键。环保工作的难点在于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我们必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石心肠”,坚决治理,以PM2.5、PM10浓度下降和促进空气质量改善为主要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要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的理念,铁腕出击来整治污染,努力不再欠“新账”,并且要多还“老账”。要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认真抓好2014年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明确责任、强化考核是防治大气污染的保障。长期以来,一些地方过度追求增长速度,忽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能过剩的问题,盲目规划建设“两高一资”项目。防治大气污染,要将污染物减排考核与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挂钩,从根本上扭转“惟GDP论”的政绩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对于治理大气污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问责。

治霾在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严厉的防治行动计划。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更是明确设定了“治霾时间表”。全国31个省(区、市)也于日前与环保部签下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防治大气污染固然无法毕其功于一役,但只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我们离美丽中国的目标就又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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