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节,快递企业都普遍进入“过年模式”,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快递业等一些服务业的“过年模式”年年上演,原因不外乎两条。
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有关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停业,主要快递企业也在各自的官方网站表态春节不歇业,但由于缺乏配套的监管法规,实际执行并不理想,快递过年不歇业自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利益驱使。由于快递行业片区、网店普遍是加盟模式,如果过年继续营业,员工工资就会增加,但快递量却比平时少很多,一高一少,势必抬升加盟商运营成本,显然很不划算。而且,加盟商与快递企业之间是一种单纯的商业合作关系,加盟商的人、财、权并不直接由快递企业决定。即便加盟商过年歇业,快递企业只能干着急。
可见,破解快递“过年模式”需从完善法律法规和理顺快递业商业运营模式着手。只有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利益与责任协同的成熟商业运营模式,快递“过年模式”才能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