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公布后,广受好评。投资者对改革的期待可以理解,但实际上新一轮改革大幕刚刚拉开,相对于短期市场表现,人们理应将眼光放得更长远——
近日先后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因改革领域之广、力度之大、措施之实,广受好评。连日来,海内外众多媒体、机构以及网络等,对改革文本字斟句酌、详加解读,以期能立即描绘出中国未来从宏观经济到股市、债市、楼市等等诸多领域的具体趋势。虽然投资者对改革的期待可以理解,但实际上新一轮改革大幕刚刚拉开,相对于短期市场表现,人们理应将眼光放得更长远,期待改革释放出长期制度红利。
首先,已经公布的《公报》和《决定》是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性布局,大量具体改革措施,将会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密集出台。以《决定》为例,2万多字的内容涵盖15个领域、有60项具体内容,不仅明确了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还提出了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但即便如此,《决定》也不可能在改革设计上面面俱到。因此,具体到一些行业领域特别是市场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其改革办法将会加快推出。比如,就“单独二胎”政策,卫计委已于《决定》公布次日对外作出说明。广受关注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决定》中虽未予以详解,但会与土地、税收、金融、房产信息登记等改革内容紧密相连,并据此建立调控的长效机制。而户籍改革、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内容,则有望在随后召开的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作出具体安排。
其次,此轮改革“全面深化”的特点,决定了改革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突破,而是需要统筹兼顾、整体协调;也表明改革不会一蹴而就,而是要在遵循经济社会发展治理逻辑的基础上,实现循序渐进、平稳过渡。因此,改革红利的释放也将是一个长期持续过程。以此轮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财税体制改革为例,要实现其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目标,就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等,由此牵涉到中央和地方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立法部门和行政部门之间、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等利益关系的协调。可以预见,事关上述问题的每一项改革措施的推出、每一层利益关系的优化,都会从整体上改善国民经济运行效率,为市场带来实质性利好。
再次,此轮改革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并在组织上对“保证落实”予以重点保障,更让人们对改革能够释放长期制度红利,并最终取得实效坚定了信心。《公报》提出,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这一时间节点的划定,既有利于改革作出合理节奏安排,避免出现“过快过急”、“希望毕其功于一役”的现象;又能够为改革明确时间底线,防止极少数地方或部门犯下“改革拖延症”。更重要的是,中央创造性地提出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此举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能够突破部门或地方的局部利益藩篱,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和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实际上,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以来,我国已在多个领域出台了系列改革举措,包括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取消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加快财政金融改革、加大反腐力度等等,这些措施均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赢得社会各方面一致称赞。此次三中全会则是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总部署总动员。总之,在思考此轮改革将给中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释放出怎样的制度红利时,切莫因为过于注重短期而显得“近视”,而是要学会用更加长远、全面、系统的眼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