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铁路部门实行阶梯退票费制度后,网上随即流传“先改签再退票”的“省钱秘笈”。在铁路退票新政实施20多天后,有媒体记者购买了一张车票亲身验证,结果发现改签后果然“省”了好几十元。看来,“省钱秘笈”目前依然可行。
对铁路部门而言,这种“先改签再退票”的办法不仅使自己“少收”了退票费,还因改签增加了工作量,似乎有些得不偿失。既然这个办法让人可以钻空子,从常理上讲,相关管理方会“亡羊补牢”,及时堵住漏洞。但与此相反,我们看到,铁路有关人员不但没有指责旅客的这种“小聪明”,还坦率地表示“这个办法可行”。如此容忍旅客“钻制度的空子”,折射出铁路管理者的一种经营理性和社会责任。
在一个崇尚规则的社会,只要不违背法律和相关规则的禁止性规范,许多规避规则的行为都不算违法。而基于相关规则之下的一些“小聪明”,有时甚至连“道德瑕疵”都谈不上,更不应该受到谴责乃至刁难。作为铁路企业,如果方案刚实行就要修改,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损害了规则本身的严肃性,还会给公众出行带来影响。若为防止部分旅客的“小聪明”而朝令夕改,更像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实际上,在退票时真正耍“小聪明”的旅客很少,大部分退票的旅客的确有客观原因,更非故意等到开车前才退票。因此,铁路部门容忍这种“先改签再退票”的旅客,体现了铁路企业的经营理性,值得一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