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近日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禁止在地铁“车厢内饮食”,违反者将由轨道交通企业责令改正,处以警告或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此事再次引起人们对“地铁禁食”的讨论。
罚款举措未体谅乘客难处
手里拿着豆浆油条,包里装着煎饼包子……挤上地铁后尽情享用,这是当下很多城市常见的情景,这样的用餐方式确实会给其他乘客及车辆保洁工作带来一定的烦恼。为了能够给广大乘客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地铁运营环境,通过相关制度加强对乘客行为的管理无可厚非。但是,对进食的乘客给予罚款,这样的举措未免有些过于不近人情。
在地铁公交上食用早餐的人们,如果有充裕的时间,应该会坐在家里或者在餐馆里安心地享用早餐。对上班族来说,单位有严格的考勤制度,一旦迟到就会影响到工资奖金。对一早就上学的广大学生来说,为了能够准时赶到学校,在地铁上吃早餐也实属无奈。因此,在当前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面对一些公众在地铁上吃东西的尴尬现实,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而非单纯靠罚款或禁止就可以。
(周歌 陕西安康 公务员)
应尊重多数乘客利益
即便没有此类禁令,无论是为人为己,人们也应该尽量避免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饮食。毕竟,地铁、公交的车厢狭小而封闭,如果食用带有强烈味道的食品,必然会给身边的乘客带来影响,招人反感。而且有些食品带着汤汤水水,当车辆运行颠簸时难免会撒漏出来,引发矛盾纠纷;使用进食工具时,一不小心还会戳伤别人或自己。
因此,当一些人质疑相关条款缺乏人性化的时候,绝不能忽视这些实际问题。换句话说,我们不能为了照顾少数人的一时方便,就置大多数人的利益于不顾。据介绍,上海在公开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中,80%以上的市民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禁食措施,这说明“禁食令”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苑广阔 广西桂林 职员)
不妨设置可进食车厢
给地铁立规矩,倡导文明出行,本没有什么错。不过,禁止在地铁车厢内的饮食行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来,地铁禁止饮食在范围上,是禁止所有食品,还是禁止部分食品,零食是不是该禁有待明确;二来,禁止后如何执行,处罚如何到位,恐怕尤应考虑周详。如果嘴里嚼嚼口香糖,也会被地铁方面处以罚款,似乎显得有些太霸道了。
笔者认为,即便禁止饮食,也不妨像设立吸烟室一样,设置可进食车厢,使那些早晨上班来不及吃早餐或有吃零食习惯的人,仍可把握时间,享受进食权利,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卞广春 江苏扬州 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