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经济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审计后 待问责
孙 勇

审计署日前公布的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显示,多个部门在“三公经费”方面出现问题。

“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招待费用超标在本次审计中多次出现,部门会议支出超标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在审计国家发展改革委过程中,审计署发现其2012年有11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会议费支出108.15万元。

现在的问题是,“三公经费”超支后怎么办?审计署大多数的处理仅仅是要求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并没有更多的措施来惩治。这里面或许有其他原因不便多讲,但对其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必须予以查处,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审计就会失去公信力。

加强对会议、出国费等方面的审计,与近年来强调严控“三公经费”的背景有关。除了加强预算编制之外,有关方面还应审视规定、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并完善配套制度。比如,在审计署的报告中,部分单位通过“转嫁费用”来控制会议消费被明确点出。一般来讲,“转嫁费用”多是上级部门向下属部门转嫁。因此,应该在财务制度上堵死这个缺口,杜绝其再次出现。

这些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已有很大进步,一些问题还在频繁发生,说明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审计公告显示,审计署2012年度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46.8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问题金额1957.43万元。审计署是负责审计中央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国家钱袋的“看门人”,出现这样的问题更不应该。从严格意义上讲,不论是审计署的审计,还是财务制度的设计,都不能仅仅依靠人们的自我道德约束,需要依靠完善的制度和严厉的监管,才能实现审计不出问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