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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就该有人为维权“较真儿”
马立群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经实地调查后,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为由,将一家强行收取消毒餐具费的火锅店告上了法庭。因该火锅店的服务人员在提供餐具服务时,不告知客人餐具收费,且拒绝客人自主选择餐具,强制客人接受其提供的一次性消毒餐具并收取费用。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大家早已司空见惯。对此,大部分人听之任之,默认接受,还有人觉得这是餐饮业的“潜规则”,认为合理。所以,极少有人去投诉甚至状告店家。

虽然,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定价不高,用餐的客人很可能不会在意。但这确实关系到众多消费者的权益。有人算过一笔账,以餐饮业向消费者收取每套消毒餐具1元计算,全国消费者每年为消毒餐具“买单”就要超过50亿元,而仅消毒餐具收费的净利润就有25亿元。

餐具是用餐过程中的必备用品,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经过消毒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是消费者接受用餐的前提,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长期以来已获社会认同,并约定俗成。该服务产生的费用是成本的一部分,餐饮企业理应承担该项费用,而不能因为餐具密封包装,就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此,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属于强制收费,违反了公平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道理大家都懂。但为何消费者对这种显而易见的违法侵权行为漠视麻木?究其原因,是考虑到诉讼成本,消费者一般不会为这区区1元钱的“小事”和店家对簿公堂,而碍于诉讼主体的限制,社会组织又无法替不特定的众多消费者“出头”维权。这让餐饮企业得以毫无顾忌地我行我素,心安理得地继续着“霸王”做法。

维权,就该有人“较真儿”。

不息事宁人,不和稀泥,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敢为一元钱的侵权行为讨要说法的态度值得消费者为之鼓与呼。面对类似的侵权行为,有责任心的社会组织就该代表消费者尝试进行公益诉讼。通过公益诉讼,让更多的消费者知道,生活中很多看似习惯成自然的收费其实是不合理的,还可以在侵权商家受到教育的同时,警示其他商家规范经营。

相信今后会有更多的社会组织为维护不特定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挺身而出。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就增加了公益诉讼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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