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新时期蔬菜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保障今冬明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方案》,制定了应急保供预案,加快推进畅通、高效、有序的蔬菜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保障市场供应的长效机制。
一、改善蔬菜流通模式,提高流通效率
目前,商务部正在积极开展海南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探索符合我国实际、产销衔接好、流通效率高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重点推进信息服务体系、现代流通体系、加工转化体系、储备调节体系、出口促进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核心突出产销链条建设,鼓励产销双方交叉投资,形成长期稳定南菜北运的供应链条。同时积极推进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河南、湖北、重庆、新疆8省市区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开展“农超对接”,“农超批对接”,支持大型连锁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组织引导大型零售企业、学校、酒店、厂矿等用菜大户与蔬菜生产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直供直销。借鉴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的先进做法,结合中国国情,推进蔬菜流通向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重点培育一批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蔬菜经营龙头企业。
二、建立蔬菜调控体系,增强应急保供能力
建立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企业骨干队伍,作为应急调运集散地和供应点,完善应急投放网络,必要时组织货源,投放市场,保障供应。促进蔬菜主销区与主产区建立货源供应保障协作关系,保证应急状态下有稳定的供应渠道和蔬菜货源,一旦需要可及时组织跨区调运调剂。选择萝卜、大白菜等耐贮存、易运输的蔬菜品种,按照城市人口消费量水平督促地方政府建立临时性储备。建立了应急商品数据库,将把蔬菜生产基地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应急状态下有明确的目标。
三、搭建蔬菜产销平台,畅通南菜北运渠道
本着“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市场化运作原则,搭建蔬菜等农产品产销平台,做好重点农产品产销衔接。适时组织召开蔬菜产销衔接会、购销洽谈会、网上对接会等活动,帮助产区与销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引导农民生产,畅通南菜北运渠道,有效解决“卖难”、“买贵”问题,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保障蔬菜市场供应。2010年11月10日,商务部联合农业部在海南省召开了今冬明春蔬菜产销衔接工作会议,来自海南、云南、广东、广西主产区和北京、天津、辽宁、陕西等主销区的22家企业参加对接会,共达成212万吨蔬菜购销协议,协议金额48.6亿元,为今冬明春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奠定基础。
四、加强蔬菜市场监测,提供积极信息引导
依托城乡市场统计监测体系和部、省、市、县四级监测平台,建立全国百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日报制度,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对主要蔬菜品种交易量和批发价格实行每日监测,掌握蔬菜主渠道、供求及价格动态。加强市场预测预警分析和公共信息服务,利用主要媒体和“商务预报”网定期发布市场信息,引导蔬菜生产和流通,稳定市场消费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