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不必再“一刀切”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秸秆禁烧将告别“一刀切”,迈向科学施策新阶段。不过,面对田间实际情况,仍需制度的配套与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
秋收将至,秸秆治理再度成为一道绕不开的现实考题。往年此时,基层干部便开始绷紧神经,不少农户也在为秸秆处置发愁。自今年起,这种局面将迎来新变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秸秆禁烧将告别“一刀切”,迈向科学施策新阶段。
秸秆焚烧屡禁不止,源于多重现实因素叠加。从生产看,秸秆焚烧可以消杀虫害、快速腾茬整地,有利于来年耕种;从成本看,秸秆离田需耗费大量成本,经济账不划算,部分农户选择就地焚烧;从治理看,“一刀切”式禁令忽视了各地气候、地形和作物的差异,增加了基层管控压力。
如今,法典明确科学精准加强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指导和管理,要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建立健全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通过分区、分时管控,推动秸秆焚烧从“堵”的单一思维走向“疏堵结合”的系统治理。不过,面对田间实际情况,仍需制度的配套与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
建立科学标准。法典已明确禁烧区域,各地应在此基础上,依据大气扩散条件、人口密度、作物和土壤类型等客观条件,因地制宜建立科学的管控区域和时间表,让秸秆焚烧有据可依、有度可量。
细化操作规程。应明确申报、气象条件、现场监管、应急扑救等流程,转变“零火点”的考核导向,将焚烧行为从“偷偷点火”变为“有序作业”,真正实现法典的科学落地。
加强综合利用。各地应在秸秆离田成本、收储运体系、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加大投入,为农户提供收割、粉碎、还田、转运等多种支持,使农户在焚烧秸秆之外拥有经济可行的替代方案。
法典提供了制度遵循,也提出了更高标准的治理要求。政府精准管控,农户依法依规科学作业、主动配合,二者双向发力、同向而行,才能跳出秸秆“年年禁、年年烧”的循环,找到可持续的处置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