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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竞争力成金融开放必答题

田 轩

上海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启动、境外央行回购工具创设推出、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再添增量举措、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升级……2026陆家嘴论坛一系列金融开放重磅政策密集落地,清晰勾勒出我国金融开放的进阶轨迹:从早期通道式、数量型的规模扩张,转向深层次、制度型的质量提升,中国金融开放正稳步迈入规则重构的深水区。站在新的历史节点,如何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如何通过规则重构培育制度竞争力,成为新阶段金融开放必须答好的核心命题。

制度型开放的标志性突破正在多领域落地,中国金融开放的“含金量”持续提升。

外汇市场方面,新增6家全国性银行获得授权直接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相关平台累计成交量突破2500亿美元。此举既完善离岸人民币市场基础设施、提升市场流动性,为纾解两地汇差套利问题提供了市场化解决方案,更从底层重塑了人民币资产定价机制,是布局人民币全球定价权的战略举措。

货币合作层面,境外央行回购工具的创设具有重要意义,该工具允许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以高等级债券为质押,直接获取人民币资金,操作标准化、市场化程度显著提升;回购利率与境内政策利率挂钩,打通了政策利率向离岸市场的传导通道,从制度层面夯实了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信用基石。

制度型开放的核心在于将风险防控内嵌于制度设计,实现开放节奏与管控能力的动态匹配。我国金融开放的渐进式路径,本质上就是在开放收益与风险可控之间寻求动态平衡,这也是我国金融开放行稳致远的关键。从国际经验看,金融开放的风险往往不在开放本身,而是在开放过程中的制度真空和监管滞后。不同于通道型开放重视规模扩张,制度型开放更强调规则的系统性与可预期性,将风险防控贯穿全过程。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从通道打开转向制度接轨,意味着我国的金融开放不再是单点突破的政策红利,而是体系化的制度竞争力构建,其背后是发展与安全并重的治理逻辑,是“以开放促改革、以监管保安全”的实践深化。

统筹开放与安全,要以系统思维完善制度供给、夯实治理能力。监管部门的部署已清晰体现这一思路:证监会一方面持续拓宽开放维度,加快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试点,落实QFII制度优化方案并推动其参与境内国债期货交易,支持香港推出5年期人民币国债期货,多维度提升外资配置中国资产的便利度和风险管理能力;另一方面扎紧监管篱笆,健全跨境监管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日常监管,坚决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在开放中维护市场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围绕“四个深化”推进资本项目开放,推动从渠道开放转向制度型开放,从业务便利转向主体便利,从外汇管理转向本外币协同,从汇兑环节转向全链条管理服务,同样是将开放与风险防控一体设计的制度安排,为下一阶段高水平开放勾勒了清晰路线图。

面向未来,推动制度型开放走深走实,仍需保持战略定力,重点在3个方向持续发力:

一是深化制度对接,对标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金融监管透明度、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投资者保护等领域加快改革,提升规则的一致性与可预期性,将短期开放红利转化为长期制度竞争力,吸引更多长期“耐心资本”配置人民币资产。

二是补上能力短板,依托离岸交易、跨境投融资等开放试点,推动国内金融机构提升全球资产配置、风险管理、做市报价能力,培养复合型国际化金融人才,夯实高水平开放的微观主体支撑。

三是筑牢安全防线,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丰富逆周期调节工具储备。完善跨境监管协调机制,与主要金融中心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安排,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在持续扩大开放中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开放的力度决定发展的高度,安全的底线决定前行的远度。始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高水平金融开放,不断在开放与安全的动态平衡中提升金融体系的国际竞争力,必将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更加持久强劲的金融动能。

(作者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026-07-11 田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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