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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张林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已满一年。作为我国首部民营经济基础性法律,它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从政策引导全面迈入法治保障新阶段,是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增长、促创新、增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长期以来,产权保护不力、市场准入壁垒、融资难融资贵、政商关系不规范等体制机制障碍,制约着民营经济活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是为从根本上破解这些难题而生。它以法律形式明确民营经济平等经营主体地位,确立“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原则,构建了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核心要义是通过法治规范政府行为,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民营经济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保障。

一年来,法律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产权保护力度显著加大,企业家安全感明显增强。法律明确保护民营企业各类财产权和经营者人身权利,禁止拖欠账款、违约毁约。2025年各地法院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资金311.42亿元,有效解决“讨债难”。加大侵权打击力度,依法纠正一批涉企冤错案件,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市场准入壁垒持续破除,公平竞争环境不断优化。法律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原则,明确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完成38项配套制度任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事项缩减至106项。能源、交通、电信等传统垄断领域开放步伐加快,一批重大项目向民间资本敞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加强,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

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务服务效能大幅提升。法律明确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责,要求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涉企执法更加规范文明,相关部门多头重复检查大幅减少。监管理念从以罚代管转向引导合规,执法更有温度。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亲清政商关系加快形成。

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完善,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各地各部门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在财税、融资、人才、科技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针对中小微企业出台精准帮扶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促发展。

也要看到,民营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法律的实施还需进一步深化,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要以法治的系统性思维,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加快完善配套法规体系。抓紧制定和修改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细化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对现行涉及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废除或修改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精神不一致的规定。

持续加大执法司法力度。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加强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机制,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难题。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在用地、用工、用能等方面给予中小微企业更多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对民营经济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报道民营经济发展成功经验,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

2026-06-10 张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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