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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灵活就业者被停保?系误读

□ 本报记者 杨阳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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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网络上出现“深圳灵活就业者社保被停保”的说法,引发广大网友关注。经核实,相关表述系对相关部门提醒短信的错误解读,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引发误解的短信内容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社保局”)发送,内容为“经比对,您在我市无有效的居住信息,请尽快至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居住信息失效的,我局将为您自动停保,您在居住信息(居住登记或居住证)重新生效后仍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的,可通过我局官网、社保自助终端或社保办事窗口再次办理参保手续”。

深圳社保局社会保险关系处一级主办上官诗荟介绍,这条短信是针对非深户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居住信息比对提醒。按照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关规定,非深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其中一个条件为“需在深圳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或居住证”,目的是确保社保资源精准给到真正在深圳生活、工作的人,防止社保被当作投资套利工具。

此次发送的短信为事前提醒,并非停保通知。相关参保人员有一个月时间完善居住信息及参保登记手续。对逾期未续办有效居住信息的人员,深圳社保局才会按流程办理停保,不会影响正常合规参保人员的权益。

从实际情况看,居住登记或居住证失效,多因搬家后没有及时重办居住登记,或居住证到期没有及时续签。收到短信提醒的人员,可按自身情形分类办理:居住登记或居住证失效人员,先到公安部门补办相关手续,待信息生效后重新办理参保登记;信息登记不一致或身份变更人员,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社保个人网页等渠道,在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模块更新信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参保人员类型选择“个体工商户”,不再以居住登记或居住证为参保条件。

深圳社保局提醒,社保政策及业务办理信息以官方发布和解读为准,切勿轻信网络营销号、自媒体的错误解读。如有疑问,可通过官方公众号、官网、社保服务热线或线下办事窗口咨询核实。

2026-06-10 □ 本报记者 杨阳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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