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科技金融的精准性与适配性
在金融“五篇大文章”中,科技金融位居首位。2025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列入今年经济工作要抓好的重点任务,并明确提出“创新科技金融服务”。科技金融是推动科技与金融双向促进的重要支撑,企业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落地载体。以科技金融为抓手,提升其精准性与适配性,能够激活科技企业的投融资活力和创新发展动能,更好服务科技强国和金融强国建设目标。
近年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就间接融资看,截至2025年末,全国科技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1.5%,获得贷款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26.54万家和27.5万家。就直接融资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启动实施,总规模预计达1万亿元;科创板开板6年来累计支持604家“硬科技”企业上市,总市值突破11万亿元,企业获得感显著提高。与此同时,科技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同供给之间有效匹配仍存在断点,需持续优化服务供给,提高其触达率和惠及面,营造覆盖科技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高水平创新生态,推动实现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
厘清金融需求
从需求侧看,可以从科技创新层次、企业全生命周期两方面理解科技企业发展过程存在的金融需求特点。
科技创新活动涵盖科学、技术、工程等不同领域,涉及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重点环节。其中,科学旨在发现规律,技术把科学原理转化为实践方法,工程把科学技术应用于现实。与之相应,在科学层面一般而言以科研院所为关键组织者,以财政资源支持为重要保障;在技术层面以产学研各方协同推动成果转化为重点,以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协调支持为主,财政资源作为引导;在工程层面则需重点发挥企业创新驱动作用,以市场化金融服务作为基本保障。
聚焦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来看,其发展通常经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的金融需求差异性较大。初创期需要资金支持长期研发、支付团队与运营成本;成长期需保障扩大生产、开拓市场、持续研发升级;成熟期则需满足产业并购、国际化战略布局需要。与之相应,贯穿于其全生命周期的金融需求体现为:融资需求持续变化带动金融工具呈现阶梯式递进,融资结构从股权主导转向债股结合,风险特征从不确定性高转向趋于收敛,信用与价值评估逻辑从“看未来”转向“看现在”。
在实践中,众多科技企业的“轻资产、高风险、长周期”特性与传统金融体系存在不匹配,现有金融体系的有效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例如:初创期的融资渠道较匮乏,可能存在“最初一公里”的“麦克米伦缺口”,导致科创成果无法走向产业化;成长期的金融产品适配性不足,存在中试环节的资金投入难题;成熟期的金融服务深度与广度不足等。综合看,这些问题的背后是科技金融服务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难以准确评估企业的技术优势、市场前景和创新价值,且客观的科技类知识产权评估、数据共享互通等也有不足。同时,还反映出科技金融活动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科技保险产品种类少、覆盖面窄,使金融机构受制于“高风险、低收益”的业务困局。此外,科技企业存在一些分布在不同阶段的“碎片化”金融需求,部分难以匹配规模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制约了资源配置的能力。
增加有效供给
提升科技金融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要探索精准支持模式,提高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效益。这将有助于实现科技、数据、资本、产品的全面贯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乘数效应,使科技企业深度融入到产业变革大趋势中,提升发展的持续性和竞争力。
一方面,可重点打造针对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层次、多功能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各方协同建设“贷、股、保、债、租”于一体的动态“接力式”产品体系。例如,在初创期,支持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在成长期可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使银行与投资机构实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在成熟期应利用资本市场“科创板”与债券市场“科技板”,优化多类金融产品联动模式。
另一方面,提供完备的风险管理服务。在政府层面,通过各类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基金等,发挥风险“引导”与“托底”作用;在市场层面,通过科技保险、再保险等模式实现风险分散与转移;在金融机构层面,则通过智能风控等手段,安全高效地提供金融资源,实现科技金融服务的权责清晰、风险共担、商业可持续。
优化创新生态
实现金融资源精准赋能科技创新,还需构筑高水平创新生态,创新投融资机制,从政策协同、生态建设等多维度发力,努力破解资金风险偏好错配、期限结构不匹配、信息不对称等难题,形成金融资源供给与科技创新需求的精准对接和高效配置,为培育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完善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用好各类存量政策并优化增量政策,促进财税、货币金融政策协同联动,加大贴息、风险补偿、担保支持,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工具。推动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协作,政策性金融聚焦前端高风险、长周期项目,商业性金融着力于优化特色金融服务,二者共同发力,调动科技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积极性。二是构建有效的激励相容机制。明确科技金融服务的责任豁免与容错标准,制定正负面清单,建立标准化认定程序。构建差异化的考核与评价体系,确保监管部门的联动支持。三是加强科技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针对不同产业特征,构建企业级数据平台,完善治理体系,利用隐私计算等技术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激活数据价值。建设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多维度信息来源并提高透明度,构建企业“全景画像”,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搭建全国统一的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创新知识产权价值标准化评估体系。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