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和丰富数字服务消费新模式

沈梓鑫

消费是持续扩大内需的重要引擎,也是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关键环节。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将“释放服务消费潜力”作为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数字服务消费是新型消费和服务消费的代表性领域。这一消费新模式打破了时空限制、拓展了新的消费场景,不仅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高品质产品和服务,而且生动体现实数融合纵深发展的进程,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进一步探索和丰富数字服务消费新模式,是“十五五”时期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对供给以及产业发展牵引作用的重要着力点。

数字服务消费的形成和发展是数字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拓展共同作用的结果。依托数字技术发展起来的消费互联网在供给和需求、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充当着重要的信息交互纽带作用,顺应消费提质升级趋势,催生了网络购物、在线预订、移动支付等数字服务消费新模式。

数字服务消费也是实数融合的典型领域。一方面,数字服务消费能够打通传统消费模式中存在的供需错配、体验割裂等堵点,极大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生活品质。另一方面,数字服务消费具有便捷性、互动性和高效性等特征,能够帮助实体经营者降低经营门槛和运营成本、拓展销售渠道,使其能够通过数字化手段为规模更大、类型更多的消费群体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在此过程中,实体经济消费场景从线下拓展至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数字服务消费新场景不断涌现,丰富了消费内容。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深度应用亦有力驱动“人工智能+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例如,智能穿戴设备就是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技术在消费领域的落地应用。

实践中,数字服务消费已经成为创新活跃和增长迅速的消费领域,在提升消费能力、增强消费意愿、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的带动作用较强。更值得关注的是,数字服务消费能够牵引实体经济生产、流通等环节的持续优化,在助力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模式转变、品牌塑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进而有效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具体来看,数字服务消费能够促使实体企业经营者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在产品智能制造、供需精准匹配、消费定制化等领域的优势,简化企业经营流程,畅通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机制,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大幅提升盈利空间,乃至开辟高成长性新赛道。同时,在需求牵引下,企业能够积极转变经营模式,进一步深化同消费者的连接,从传统的“先生产后销售”模式转变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柔性制造的预售模式。一个较为直观的例子是,依托消费互联网平台的精准匹配与推荐能力,制造业企业有机会让产品找到目标用户,在“人找货”的逻辑之外提升了“货找人”的可能性,令产品得到更多被市场检验、建立品牌美誉度的机会,并且能够在销售过程中精准把握消费者的偏好变化以及潜在的需求趋势,进行科学决策,进而拓展企业、产业的发展空间。

当前,数字服务消费已经展现出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装备制造相关产业的带动能力。进一步发挥其对扩大内需、增强实体经济活力的作用,需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充分释放数字服务消费的牵引带动作用。引导企业聚焦各群体的数字服务消费需求,创新消费场景,加快构建“人工智能+”消费生态体系。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市场调查以及与消费者的线上紧密互动,精准识别消费者高品质、个性化、多元化需求及其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研发设计,创新产品和服务。

二是为数字服务消费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快建立更为完善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相关制度,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提升对产品的溯源能力,加强对平台经营者商标、专利等方面注册信息的核查。

三是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数字化能力。有效利用数字服务消费新模式,需要企业有较好的数字化能力。在这方面,中小企业的能力相对较弱。应鼓励平台企业开放技术能力,为中小商户提供数字化工具,降低其数字化转型门槛。通过组织提供数字化培训、数字技术对接、管理咨询,全方位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进而提升企业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的能力。同时,推动算力等数字基础设施普惠化,通过优化基础设施布局、降低服务门槛,提升数智技术的可及性。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2026-01-27 沈梓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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