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件法律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强化制度规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于12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拟继续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等。相关立法将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贯彻过罚相当原则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重新整合后将三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已经全部完成二审。按照工作安排,将分拆审议并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为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
其中,总则编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做进一步补充完善;完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制度,增加信用修复的内容;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强化监管。绿色低碳发展编充实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发展循环经济有关制度措施,明确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完善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制度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增强同类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协调性,进一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贯彻过罚相当原则,体现在多件拟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中。例如,渔业法修订草案明确对具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涉渔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对国家发展规划专门立法,旨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于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黄海华介绍,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完善国家发展规划的定义,增加规定“可以根据需要提出远景目标”;完善国家规划体系,妥善处理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由国家和地方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突出国家发展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依法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监督国家发展规划,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人大审查和批准以及监督国家发展规划的职能,用专章作出规定。”黄海华说。
保障经营主体发展
民用航空是国家重要战略产业,是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低空经济加速发展,应用场景落地不断迎来突破,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颇受行业关注。
黄海华表示,本次民用航空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民航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有力举措。此次修改坚持立足国情与对接国际规则相结合,充实完善的内容十分丰富,为推动民航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具体来看,修订草案聚焦关键环节,完善适航审定管理体系,加强适航审定能力建设,夯实民航业发展基础;增设“发展促进”专章,完善空域管理、飞行保障、基础设施、运输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举措,为促进民航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明确禁止实施妨害民航运输安全和秩序的行为,守牢民航安全生命线;加强旅客权益保护,统一国内、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提升民航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
此外,相关立法将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拟增加国家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国有资产法草案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商标法修订草案明确商标注册条件,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