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下列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现予以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支行

简称:华夏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支行

业务范围: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

批准日期:2024年11月01日

机构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北皇木厂北街5号院1号楼1层1-1、2层201

许可证流水号:00805753

机构编码:B0008S211000095

邮编:101100 电话:010-80526188

发证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事由:新证颁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草桥支行

业务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总行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批准日期:1991年12月19日

机构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6号2号楼1至2层102

许可证流水号:00805783

机构编码:B0003S211000164

电话:010-67560756

发证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事由:迁址

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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