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修订2023年GDP初步核算数
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3690亿元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记者熊丽)依据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国家统计局对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29427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3690亿元,增幅为2.7%。
修订后,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9%,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6.8%,比初步核算数降低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6.3%,比初步核算数提高1.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有所变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我国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是初步核算,受资料来源等限制,初步核算主要采用进度统计调查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进行核算。第二次是对GDP的最终核实,主要是根据年度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对初步核算结果进行修订。在经济普查年份,要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全国经济普查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为此,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23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