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行业独立性提升审计质量

本报记者 董碧娟

□ 统计显示,2023年,各地财政厅(局)对197家会计师事务所、509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分别增长13.22%、21.77%。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或保持独立性不足,是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 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除了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外,更要优化顶层设计,实施精细化、一体化管理,提升独立性。

近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以提升独立性要求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统计显示,2023年,各地财政厅(局)对197家会计师事务所、509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分别增长13.22%、21.77%。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或保持独立性不足,是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客观需求,是保证注册会计师作出客观公正审计结论的必备条件,也是注册会计师超然于客户、确保审计具备‘独立人格’的盾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数字化审计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崔志娟认为,独立性准则设定对维护审计市场声誉,培育优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准则》明确了公众利益实体的范围并强化了相关规定。比如,明确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需要遵循更高的独立性要求,且应当公开披露这一事实。同时,明确应当视为公众利益实体的实体范围,并进一步就评价实体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提供指引。根据《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视为公众利益实体的实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开交易实体;以吸收公众存款作为主要职能之一的实体;以向公众提供保险作为主要职能之一的实体;养老基金;集合投资工具,如证券、基金、期货相关产品;拥有大量利益相关者(投资者除外)的私营实体;非营利组织或政府机构;公共事业单位;非上市金融机构,但资金来源并不是公众且不具有大量利益相关者的非上市机构除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视为公众利益实体的实体。

在收费相关规定方面,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因其为审计客户提供审计以外的其他服务而影响审计收费,并针对收费过度依赖个别审计客户的问题强化了要求。此外,针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治理层沟通并公开披露收费相关信息。

在非鉴证服务方面,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提供可能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非鉴证服务。同时,明确向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需要与客户治理层沟通并获得其允许。《准则》还针对评价非鉴证服务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及其严重程度强化了规定,并针对提供某些非鉴证服务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准则》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行业健康长远发展。“新规将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更加重视内部质量管理。”崔志娟分析认为,审计独立性依赖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独立性准则的实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建立制度和程序来实现审计独立性,这就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对注册会计师来说,审计独立性给予其更大的空间去利用审计专业知识提供服务,同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审计报告质量提升来增加客户资源。最终,高质量注册会计师的聘任会成为上市公司向市场释放信号的通道。

“注册会计师对客户资源的依赖导致审计独立性受到影响,增加了财务造假的新方式,造成审计行业声誉受损。审计独立性必然会让审计行业重树资本市场卫士形象,借助审计报告质量维护提升审计行业的市场地位,推动审计行业声誉提升。”崔志娟表示。专家认为,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除了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外,应优化顶层设计,实施精细化、一体化管理,提升独立性。

2024-10-17 本报记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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