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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创新积分制培育更多“好苗子”

李思隐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印发了《“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提出将“创新积分制”适用范围从国家高新区扩展到全国试行。这标志着该制度日渐成熟,并将助力各地培育更多优质企业。

所谓“创新积分制”,就是利用客观、可信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数据,对企业进行“打分”,并按照分数量化评价结果,将其作为识别挖掘科技型企业的重要参考。

与一般企业不同,科技型企业技术含量高,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仅凭感觉难以准确把握各个领域企业的潜力及价值。通过创新积分对企业进行创新能力量化评价,可以将抽象的企业创新能力转化为易懂的经营数据指标,有利于各部门依据不同发展情况精准施策。在当前我国科技创新主体持续扩容的大背景下,这对于提升企业培育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一系列量化标准助力地方助企育商,已渐成发展趋势。数据显示,自2020年在13个国家高新区试点实行“创新积分制”以来,截至2023年底,实施“创新积分制”的试点高新区已达133个,覆盖25个省份。

当然,“创新积分制”不能止步于用得上,还需用得好。做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分类分层分级管理,主动靠前服务打好政策“组合拳”至关重要。

精准画像是支撑。让数据指标精准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加速发现、支持、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一方面,聚焦行业特性、企业特点,优化调整各类数据指标;另一方面,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对指标进行自主完善。例如,安徽合肥高新区采用“基础指标+特色指标”模式设计了一系列指标,全面评价企业创新能力和经营发展水平。

协同配合是关键。积分结果是企业创新发展的精准量化反映,广泛用于融资支持、税收优惠、土地资源、人才落户、保障住房等多种政策。因此,可通过搭建政企数字化信息平台等方法,主动协调地方各部门政务系统,打通信息共享渠道,以积分为基础,整合各方资源,做好支持政策有机衔接,精准引导技术、资金、人才、数据、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向科技型企业有效集聚。

“创新积分制”贵在精准,重在应用。创新事关企业生存发展,事关提升产业竞争力,需善用积分制,让更多“好苗子”脱颖而出。

2024-10-08 李思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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