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甘肃考察时强调,探索建立全流域、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这一重要表述,为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提供了有效的办法,也为我国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重要路径。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有效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同时确保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探索全流域、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核心在于强调生态保护的系统性、经济性和社会性,旨在通过全流域的协调管理、市场机制的经济激励以及多元化实施主体的参与和支持,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是我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框架。
具体而言,这一机制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全流域治理,即实现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协同治理,以确保整个流域内的生态平衡;二是市场化运作,通过区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水权交易等方式,构建生态保护的市场机制,使生态保护活动更加高效和可持续;三是多元化补偿方式,涵盖政府补偿、市场补偿和社会补偿等多种形式,以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生态保护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探索建立全流域、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在流域协同治理方面,多个省份已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等重要流域实施了跨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上下游、左右岸的协同合作,实现了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生态环境的共同保护。据统计,目前已有超过10个省份建立此类机制,有效提升了流域内生态保护的整体水平。此外,在水权交易试点方面,宁夏、甘肃等省份通过建立水权交易平台,推动了水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最新数据显示,通过水权交易试点,相关地区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提升了近5个百分点。在生态补偿基金方面,贵州等一些地方政府设立了生态建设和补偿基金,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鼓励和支持生态保护项目,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尽管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全流域、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如补偿标准不统一、市场机制不完善、资金来源单一等。未来,可从多方面着手。
制定标准是前提。要加快建立统一的补偿标准体系,加快组建专家团队,结合流域生态环境特点,制定一套科学的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方法,并根据生态环境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定期对补偿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差异化的补偿政策。
市场机制是关键。要切实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首先是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促进生态产品的有效流通。加快实施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水权和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的市场交易。加快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支持生态保护项目。
资金投入是基础。要统筹丰富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引入PPP模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投资生态保护项目,共享投资回报。设立生态保护基金,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用于支持生态保护项目;允许地方政府或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多元化筹集资金用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区域协调是重点。要加强跨区域协调,成立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流域内各地区的生态保护和补偿工作。流域内各地区签订生态保护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监管体系,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评估监督是保障。要加快建立流域内联合监测和评估机制,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将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共享监测数据。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生态保护补偿项目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