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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关于西安益田假日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西安益田假日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户不良债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资产所在地 截至2024年7月31日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本金 利息、罚息及违约金

1 西安益田假日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 69000.00 96829.32 1.上海堃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西安益田假日里项目面积为84137.45平方米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2.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群力及其配偶陈旭、上海堃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西安益田假日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档浦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以各自持有的上海堃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2%的股权、78%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存续

2 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1000.00 551.95 吴群力及其配偶陈旭、上海堃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股权回购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存续

合计 - - 70000.00 97381.27

以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债权金额,债权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或相关债权文件约定标准计算为准。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吴小姐

电话:0755-82215724、82215584

电子邮件:chenpeixian@coamc.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49楼

邮编:51806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755-82215576(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31898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1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4年9月6日

2024-09-06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300731.html 1 <p>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关于西安益田假日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 </p>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