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止网暴伤企

赵精武

一段时间以来,清朗网络空间,防范网络暴力事件,监管机构持续强化治理力度,取得明显成效。然而,个别针对企业乃至民营企业家的新型网络暴力仍时有发生,需要高度警惕和强化治理。

首先要指出的是,网络暴力不属于正常的网络监督。正常的网络监督是以社会监督为目的,通过道德谴责、观点碰撞等方式,督促企业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举报和投诉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而网络暴力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为通过“凭空捏造”“真假参半”“混淆视听”等方式对企业实施各种恶意的网络攻击。

相较于个人被网暴,企业看似具备较强的维权能力,但网暴导致的企业商誉受损、市场缩减等损害,并非能够通过事后司法救济轻易挽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平等原则,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均受到法律平等保护。面对企业可能遭受的违法网络暴力侵害,应加强监管识别,防患于未然。

网暴伤企较具争议的环节,是如何区分正常的网络评论和恶意的网络暴力行为。各平台上发生的涉企网暴,不少具有隐蔽性,平台经营者并非执法机构,往往难以有效甄别涉企网暴信息。为此,《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专门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和典型案例样本库,采用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各类网暴信息的识别监测效果。

治理网暴伤企的目标,应是塑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网络舆情环境。监管机构需遵循《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提出了“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原则,以组合拳解决“按键伤人”问题。通过公布典型违法案例、违法网暴信息等黑名单的形式,说明何种行为属于网暴伤企。持续强化对网络黑灰产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利用虚假注册网络账号等方式操作网络舆情的行为更要坚决遏止。督促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将网暴个人与网暴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进行整合,避免虚假信息蔓延扩展。

2024-08-07 赵精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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