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要协调好相关者权益

深化改革离不开经济利益的深刻调整。对耕地保护来说,协调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相关者的权益关系是一条永恒的主线。既要算好用地账,也要算好养地账,还要防止耕地被不当占用。

守不住耕地红线,就守不住粮食安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以及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指出,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

近年来,面对国土“三调”显示的耕地面积下滑态势,有关部门完善法律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用途管制、严格考核监管,全国耕地总量实现了2021年、2022年、2023年三连增。不过,形势仍不容乐观。各类发展建设对土地的需求较大,耕地占用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时有发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仍存,占补平衡存在量不足、质不高情况,守住耕地红线的基础尚不托底。

要清醒认识到,耕地不仅先天不足,而且后天面临内外双重挤压。先天不足是指难以改变的资源禀赋。从资源禀赋看,我国人均耕地少,64%的耕地分布在北方,近一半耕地为一年一熟,耕地后备资源越来越少。从农业内部看,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过大,一些地方地力严重透支,水土流失、土壤退化、面源污染加重。从农业外部看,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生态保护都需要用地,对耕地存在刚性挤压。

矛盾交织,问题复杂。但态度明确,目标清晰,那就是:不但要为当代人着想,还要为子孙后代负责,把耕地保护好提升好,既端牢当代人的饭碗,又为后代留下发展空间。

从农业内部来看,一方面是要把有限的耕地用到刀刃上,算好用地账。重要农产品生产是有优先序的,要把最重要的保住。首先是粮食,其次是糖油棉蔬菜以及饲草饲料。这就是《决定》要求的“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耕地“非粮化”的重要原因是种粮比较收益低。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农业集约化发展。同时,积极拓展农业生产空间。耕地保护不应排斥林地、草地、陆域养殖水面的合理开发利用,戈壁农业、设施农业、海洋牧场都要积极探索。

另一方面是防止污染、提高地力、改善设施,算好养地账。防止污染是底线,这方面已有法律保障,目的是阻断农业面源和工业场地污染对耕地的威胁。提升地力、改善设施要有经济手段,让用地者从保护耕地中得到收益和激励。这离不开公共投入,目前最典型的是建设好高标准农田。要拓宽投入渠道,逐步提高投资标准。地方可探索引入保险机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建立管用的管护机制。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之外,黑土地保护、酸化耕地治理、盐碱地改造利用等都是大工程,要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的积极性,种地的同时养地,形成耕地保护合力。

从农业外部来看,主要是防止耕地被不当占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实施后,各地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被不断压实,很多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完善政策的焦点是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过去,该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人钻制度的空子,存在占良田补劣地、占整田补散地的情况。占补平衡,不能是简单的数量平衡,必须实现产能平衡。因此,《决定》提出,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此外,有必要将以往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扩展到各类占用耕地均要落实占补平衡,这意味着,“小占补”变为“大占补”,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

深化改革离不开经济利益的深刻调整。对耕地保护来说,协调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相关者的权益关系是一条永恒的主线。关键是千方百计让每一寸耕地都能成为丰收的沃土,把中国饭碗端得更牢。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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