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以“退约”提升脱碳自由度
日前,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关于退出《能源宪章条约》的提案,标志着欧盟将正式退出这一自20世纪末开始生效、旨在保护能源领域投资的多边条约。早在今年5月底,欧盟就宣布将在年内完成退约工作,旨在使欧盟的能源政策更加符合其气候目标。
《能源宪章条约》属于冷战后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签署于1994年并于1998年生效,制定目标通过促进投资,加快将原苏联国家纳入欧洲和全球能源市场,因此重点突出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尤其是针对传统化石燃料能源项目,强调了投资东道国不能以强制措施伤害投资者利益。但条约在注重商业利益的同时,对于环境利益相对忽视。根据条约,如投资企业认定其项目所在国的某项政策对其商业活动和利益构成威胁,可以起诉该国。截至目前,全球范围内援引该条约的法律纠纷共有162起。在绿色可持续发展成为主基调的今天,这一条约内容已经与时代脱节。
近年来,欧洲多国认为该条约过于保护化石燃料相关企业利益,阻碍了欧洲实现其能源转型和气候目标。今年5月底,欧盟理事会就批评该条约不符合《巴黎协定》以及欧盟推动能源转型的相关政策。另外,国际气象组织下属的跨政府气候变化小组也认为,该条约对化石能源投资的保护是对能源转型的阻碍。学术和行业界更是一边倒对该条约持消极态度,认为其不论是否改革,都与当前的净零目标不相符,甚至批评该条约是油、气、煤领域大型企业用于阻碍各国政府推进清洁能源转型、维护自身狭隘利益的工具。在上述162起投资企业起诉国家政府的法律纠纷中,判企业胜诉的案例达到51起。有学者表示,对于希望逐步淘汰煤电的其他国家,上述判例传递出了让人担忧的信息。针对这一情况,欧盟各国也试图对该条约进行改革调整,以纠正其对于化石燃料的保护,并让其与《巴黎协定》并轨,但长期难以达成共识。条约饱受批评并且改革无望,促使各国只能选择退出。意大利早在2016年就退出条约,欧盟此次群体性退出,也是长期试图改革未果之后的唯一解。
欧盟将条约视为影响限制其能源转型发展的突出阻力,退约后,势必会在能源转型上进一步加速。欧盟2023年通过可再生能源指令,全面推进绿氢、光伏、风能建设,加速淘汰落后燃煤电站。根据指令,欧盟到2030年的能源构成中将有不低于42.5%的比例来自可再生能源。今年上半年,德国北部地区首座商用绿氢工厂开工建设,计划用德国国内的风力和光伏发电作为能源,每年生产约1150吨绿氢。欧盟还计划到2030年在欧盟生产1000万吨可再生氢,欧洲风能协会也预测,2024年至2030年间欧盟将新增风电装机容量200吉瓦。除在生产端加大“产绿”外,欧盟还注重在消费端加速“拥绿”,其去年出台的航空法规主要目标是增加可再生和低碳燃料的需求和供应,减少航空业的碳足迹。
欧盟在其《绿色协议》中做出规划,要成为第一个气候中和大陆。此后还先后通过一揽子措施提案,使欧洲在2030年达成较1990年减排至少55%的目标。欧盟此次退出《能源宪章条约》,将极大提升欧盟的脱碳政策自由度,加速其能源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