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结合管好建筑垃圾
近期,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典型案例,建筑垃圾私拉乱倒问题突出,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可谓触目惊心。
近年来,随着各地城镇化进入存量更新阶段,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去年,我国建筑垃圾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以上,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30亿吨。相较于巨大的产生量,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高,资源化加工利用设施缺乏、技术不成熟。再加上一些地方监管不到位,有关部门管理粗放,监管层层失守,致使建筑垃圾处置脱离监管约束。非法处置的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当地土壤、水体和空气质量,侵蚀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危害公众健康。治理建筑垃圾处置乱象,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相关地区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直面当前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严峻形势,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和督察要求,对非法处置建筑垃圾“零容忍”,抓一起罚一起,并且追根溯源,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全链条管理。针对跨省倾倒,相关省市可以建立联治机制,坚决杜绝建筑垃圾“跨省流浪”。
有关地区应进一步细化管理政策,健全“收、运、处、用”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体系。从源头看,要加强监管和引导,让企业树立建筑垃圾前置处理的意识,推动垃圾减量。从收运环节看,为依法清运建筑垃圾的主体提供便利,对相关企业进一步给予补贴引导与政策优惠。从处理利用环节看,加快制定、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规划,积极培育具有较强上下游产业带动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的骨干企业,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治理建筑垃圾非一时之功,相关地区和部门应疏堵结合,引导得当,有效遏制建筑垃圾混堆乱倒、破坏生态等现象,并通过循环利用提升建筑垃圾利用率,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