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监测质量守护绿水青山
湖南省部分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重庆市一些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前不久,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如何更好地发挥生态环境监测的作用,守护好绿水青山,值得研究。
生态环境监测是客观准确掌握区域生态状况、科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的基础,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出台,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不断发展完善。一方面,监测质效有效提升,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监测网络体系,国家直接监测的站点达到3.3万个,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涵盖森林、草地、湿地等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初步构建。另一方面,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理、各行其是的做法,形成了约束地方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以及增强公众满意度的合力。以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数据为例,自2017年开展“绿盾”行动以来,通过对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发现并查处5000多个生态破坏重点问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1%,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趋势。
但须清醒认识到,受多年来历史欠账较多、经费不足、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较低、人才力量不足等因素影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水平与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相比,依然存在一定差距。比如,监测领域和监测范围还不够宽,环境监测的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统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等考评制度的衔接不够紧密等。对此,应从多角度施策。
一方面,提升一体化监测能力,改进监测手段。统筹考虑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岸上水里、城市农村、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的生态环境各要素,全方位、全地域推进一体化监测能力建设。同时,要提升精准分析和预测能力,做好监测数据的关联分析和溯源分析,不断完善环境质量预报工作机制,指引污染治理直达病灶、对症下药。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改进监测方式,实现监测活动的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确保监测数据更加真实可靠,通过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减少人为干预,遏制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同时,加快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基础数据库,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撑。
另一方面,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生态环境监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应当与生态环境保护评价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互为补充、良性互动。近年来,生态环保领域实行“党政同责”,解决了过去问责对象范围小、力度弱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党内法规的政治约束作用,对照生态环境监测要求,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地方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
此外,应强化公众参与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众参与不仅可发挥外部监督作用,而且对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群众获得感有重要激励作用。不过,由于缺乏更有效的统筹组织和通畅的参与渠道,生态环境监测的全民参与度仍显不足。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组织,增强相应硬件和软件投入,形成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协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的广度、深度、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