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9个联合体首批入选

本报北京6月4日讯(记者李芃达)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组织研究确定了首批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试点的组织实施共分为5个阶段,分别是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当前,只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并不代表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取得准入许可或允许上路通行。

此前不少企业获得L3级自动驾驶测试牌照,与此次试点工作有何关联?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依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企业取得相应测试牌照,主要应用于产品研发过程,通过开展实际道路测试,验证产品在实际道路交通运行环境下的安全性。充分的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是后续产品量产应用的重要基础,也是此次试点的重要基础。

下一步,四部门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试点实施,并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06-05

9个联合体首批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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