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海洋经济潜能
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海洋生产总值2.4万亿元,同比增长5.7%;全国海洋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同比分别增长5.5%、10.0%;海洋货物周转量、海洋货运量同比分别增长8.9%、7.7%。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当前如何深入持续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值得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全国已建成海洋牧场300多个,其中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69个,深远海养殖水体4398万立方米,产量39.3万吨,比“十三五”初期分别增加3.3倍和2.4倍,“蓝色粮仓”建设规模持续扩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势头向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跻身世界前列,自主建成世界首艘10万吨级智慧渔业大型养殖工船“国信1号”,自主研制的“蓝鲸1号”完成了全球首次可燃冰的试开采,自主研发的海洋药物占全球已上市品类的近30%,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海洋微生物资源保藏库。
围绕海洋经济发展,党中央先后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面向深远海资源开发,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成为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重要行为准则,为我国深远海法治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深入推进全球海洋经济合作,出台《“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得到多个国家积极响应,与欧盟等就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签署政府间文件,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转化为诸多生动实践。
也应看到,在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国际形势严峻复杂的背景下,我国海洋经济增速逐步放缓,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海洋产业“大而不强”、供给要素老化等问题依旧突出。对此,亟需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海洋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为高质量推进海洋强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优化海域开发格局,拓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空间。全面推广海域立体分层开发,加快制定形成标准体系,厘清从立体分层设权、用海审批登记到集约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管理体制。拓展深远海开发利用空间,引导各沿海地方将深远海开发利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支持深远海养殖和海洋牧场用海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远海风电等更多元的用海模式。解决闲置用海和低效用海,建立闲置用海调查与收储机制,释放海域空间资源,健全海域使用全过程监督机制,及时淘汰低效用海。
加快海洋科技创新,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增长动能。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要素培育,持续推进一批重大海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沿海地方组建多主体参与的海洋科创平台载体。提升关键设施设备国产化率,探索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参与的“揭榜挂帅”模式,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地方划定特定海域用于产品海试,针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制定专项激励政策。
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推进海洋新质生产力落地生根。以绿色化、智能化为方向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强化绿色技术、信息技术与海洋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进海洋渔业向深海型、集约型、高端型转变。通过培育企业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实施培优扶强高技术涉海龙头企业行动计划,培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实现优势互补与联动发展。以信息智能化发展为导向积极培育现代海洋服务业,并与先进海洋制造业深度融合,聚焦光通信等技术主线打造海洋信息服务产业链。
加快数字海洋赋能,激活海洋新质生产力的业态模式。搭建全国海洋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涵盖全球海气、深远海水体和海底的立体观测网,提升信息服务决策能力。加快智慧海洋产业化和海洋产业智慧化发展,制定海洋信息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培育发展海洋物联网专业园区,提升海洋产业智能化水平。建立数字海洋建设先行示范区,在数字化建设基础较好的沿海地区,鼓励结合本地海洋产业优势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