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加健全活跃的碳市场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核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要实现转型,需要健全支持转型的市场化机制,其中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就是重要的政策工具。
从理论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是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节能降碳不能依靠“运动式减碳”,而应该建立激发经营主体主动减碳、自觉减碳的内在动力,构建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碳排放权交易将发挥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的调节作用,促进经营主体承担起生产或消费活动所产生的环境责任,以成本效益最优的方式推动形成保护资源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谁污染谁治理”以及控制减少碳排放、促进环境保护的目标。
从趋势看,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机制正在持续覆盖全球更多地区。2005年,欧盟建立了全球第一个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此后,随着低碳环保、节能减排成为全世界的共识,越来越多国家建立或开始积极开发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目前,全球共34个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投入运行,涵盖欧盟、英国、美国、加拿大、韩国等主要发达国家以及中国、墨西哥、哈萨克斯坦等发展中国家,这些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司法管辖区温室气体排放量、GDP、人口分别占全球总量的17%、55%和1/3。2023年,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约有125亿吨碳许可证交易,价值达到创纪录的8810亿欧元。
从实践看,碳排放市场化管理对我国节能减排产生了积极效果。在前期试点探索和制度准备的基础上,2021年7月16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市,发电行业成为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纳入重点排放单位超过2000家。截至2023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达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据测算,2019年至2020年、2021年至2022年两个履约周期,电力行业总体减排成本降低了约350亿元。同时,伴随市场机制的激励,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参与碳市场交易提高了减碳意识,节能减排逐渐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
总体上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启动以来,制度规范日趋完善,碳排放数据质量全面改善,价格发现机制作用日益显现,我国已建成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同时也应看到,与成熟的碳市场相比,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覆盖行业和交易主体较为单一,活跃度不高且流动性不足,碳履约驱动现象明显,金融化程度和市场参与度不高,碳价形成机制还不完善。为此,需要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建设更加健全活跃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更好支撑全面绿色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
一是扩大覆盖范围。结合我国碳排放量大、区域分散、排放源多的特征,分阶段建设多元化的碳交易市场,形成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包括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地方碳市场、碳普惠机制作为补充的多元碳市场体系。按照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逐步将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等重点碳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一步扩大碳市场的覆盖范围和参与主体。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碳计量体系和碳核算体系,建设碳排放在线监测与应用的数字化公共平台,完善相关配套技术规范、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估审计制度,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研究制定重点产业碳足迹登记存证制度、低碳排放产品标识认证管理办法,尽快实现产品碳足迹全生命周期的可信记录。加快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
三是活跃交易市场。推进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式改革,适时逐步扩大配额有偿分配范围和比例,实现以免费分配为主、免费与有偿分配并存的格局。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流通二级市场,引入公开市场操作、调节抵消指标等市场调节机制,探索建立配额存储与借贷机制。鼓励探索碳金融产品创新,促进绿色金融产品与碳足迹挂钩,挖掘碳排放权价值,将碳金融纳入碳交易体系之中,让金融为碳交易赋能、为绿色发展助力。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