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村庄规划有了细化要求

本报记者 黄晓芳

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规划指导。

《通知》提出,以县域为单元,识别重点发展优势区域,优化细化县域镇村体系布局。在不突破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通过空间腾挪、规模留白等方式,引导人口、产业、资源向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更好地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体系优势。

《通知》强调,要实事求是地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在工作节奏、内容深度、成果表达方式等方面体现出不同类型村庄的不同要求,不要求编制进度“齐步走”和成果深度“一刀切”,避免简单地定任务、赶进度和层层加码。“多规合一”改革前已批准的村庄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或补充完善后符合要求的,可继续使用。需要重新编制的,聚焦重点发展村庄,可单独编制,也可多村合并编制,或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联合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边界处已明确城镇化任务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通过上述方式,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此前,自然资源部对村庄规划编制有过部署。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对村庄规划的主要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强调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快速全覆盖。此后,2020年12月,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尊重农民意愿等原则,提出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为基础规划好村庄建设边界等要求。

《通知》根据现实情况,对村庄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在充分调查本地资源资产情况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统筹自然、历史、乡土文化和农耕景观资源,指导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优化,适应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新要求,塑造乡村风貌。

要发挥机构改革优势,以村庄规划为依据,运用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主体功能区等政策工具,优化农业、生态和建设空间,引导耕地更加集中,建设用地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聚,鼓励用地兼容、功用复合,提高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

要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献计献策,增强村庄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鼓励丰富村庄规划成果的表达方式,可以制作直观易懂的版本,让农民看得懂、好操作、能监督。要求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探索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师下乡开展公益服务编制村庄规划作为单位业绩考核和规划师职称评定的加分项。

2024-02-26 本报记者 黄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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