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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述评②

本报记者 黄俊毅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基础,防止规模性返贫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并从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对一个家庭、一个地方来说,脱贫不是一劳永逸,如果遇到结构性失业、疾病、灾害、事故等致贫因素和风险,返贫可能性是存在的。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的这几年,各地已逐步建立了一套有效管用的机制办法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截至2023年底,超六成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消除了返贫风险,其余也都落实了帮扶措施,没有出现规模性返贫。

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首先要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对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及其动态变化,监测要及时到位,第一时间采取帮扶措施消除风险。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运用好大数据预警等手段,进一步提升监测的及时性、帮扶的精准性,兜住兜牢防止返贫的底线。同时,也要加快推动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信息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

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撑,也是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举措。近年来,各地发展乡村产业有了较好基础,但主体不强、链条短,带动能力弱、同质化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强化产业帮扶,重点要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加强分类指导,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要求,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帮扶产业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让留在当地的脱贫人口有稳定的产业支撑。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达到了3396.9万人,比上年增加119万人,稳中有增。强化就业帮扶,重点要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发挥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帮扶车间、公益岗位的作用,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有稳定的就业岗位。

发展产业,归根结底是要保障农村脱贫群众稳定增收。近年来,我国农民增收总体态势向好。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691元,实际增长7.6%,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39∶1。但也要看到,巩固农民增收势头面临不少困难挑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摆在突出位置。搞好家庭经营仍然是农民增收的重头戏。文件提出,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支持农民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脱贫群众收入的第一支柱。文件强调,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转移性收入是一般农户特别是低收入人口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房屋、“四荒地”等资源资产,创造条件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还需要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帮助脱贫地区努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表示,今后脱贫地区持续发展,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根本上还是要增强内生动力,更加注重“造血”,努力实现从“输血”向“造血”转变。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地区,要进一步落实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对口帮扶等倾斜性支持政策,着力改善发展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帮助他们更多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增收致富,创造美好生活。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加快推动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信息整合共享。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2024-02-07 本报记者 黄俊毅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述评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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