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化解民企用人难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通知,推出一整套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政策举措,直面民营企业在吸纳就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有助于更好改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解决好“人”的问题,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一方面,民营企业在招聘市场中“议价”能力不强,招揽到与岗位适应的人手需要更长的时间周期;另一方面,在岗人员流动较快,频繁跳槽成常态,加重了企业的人才培养成本负担,不利于企业可持续研发创新。
此次人社部拿出的解决方案吸纳了3年来中央多项惠企措施的实际经验,结合了各地民营企业的探索实践,研判了人力资源市场中劳动者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为民营企业招贤纳士,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
民营企业的技术技能人才从哪里来?我国人力供给高度市场化,虽然线上线下招聘会能够发挥直接有效的作用,不过技术性人才往往可遇不可求。不少企业采用的办法是招聘储备人才,在企业的“生态环境”中逐步培养技术骨干,但这一模式不利于解决急需紧缺工种的用人之“渴”。因此,民营企业发挥职工培训主体作用,视野不能局限在厂区车间。事实上,一些企业采用冠名班、订单班、学徒班的形式,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了技能人才培养。此次人社部就是以支持、鼓励的态度,引导民营企业围绕产业结构调整自行组织开展或依托专业院校机构培育技能人才。
技能人才能否安心稳定留在民营企业谋发展,也需要政府部门和企业多方协力。这两年,“新八级工”技能等级制度等一批措施相继落地,打破了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应当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一线职工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也应支持民营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为优秀人才畅通成长通道。
和谐劳动关系也能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应当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用工指导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形成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和谐关系,及时化解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