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关注
切实加强对“野景点”监管
近日,四川发布《关于加强未开发开放区域旅游活动管理的通知》,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近年来,随着探险旅游热度高涨,探索未开发区域的“野景点”成为户外运动爱好者的热门选择,由于未开发区域的“野景点”往往地处偏僻地区,游客被困、遇难等情况时有发生。
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意见或法规,加强未开发开放区域系统性监管势在必行。一方面有助于保护游客生命健康安全。“野景点”往往没有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加上部分游客野外生存经验匮乏,导致相关部门要投入大量的社会资源进行救援,增加了救援工作难度;另一方面有助于遏制私设景区景点行为。私设景点是旅游行业的顽疾,无照经营、私自建设旅游设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常有发生,部分“野景点”甚至成为网红打卡地,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加大政策引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地应切实加强对属地未开发旅游区域的管理。根据部门职责,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特别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峡谷、河道等事故多发线路实行有效管理。督促旅游景区等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期的监管巡查,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加大风险预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各地各部门应关注“野游”网红打卡地,建立完善对旅游流量较大的未开发旅游地区的常态化调研,掌握并核实未开发旅游地区的真实情况,做好相关风险评估,通过短信、视频等方式给进入存在安全隐患未开发旅游地区的游客发送有关风险提示信息,最大可能保证游客在安全区域旅游。
加大惩戒措施,扩大示范效应。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加大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行为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不听劝阻、不遵守规则的游客,以及组织未开发地区旅游的旅行社等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