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升级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完善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制度,有利于推动全行业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找准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为实体经济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金融服务。
近年来,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在服务国家战略、支持企业设备采购更新、促进消费增长、推动绿色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发挥直租、经营租赁等特色功能,在盘活企业固定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满足企业技术改造需要、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深度服务航空航运业和绿色新能源等行业领域,推动大国重器上天、入地、下海。
同时,监管部门也发现个别金融租赁公司存在大股东不当干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不完善、租赁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通知》明确,提升服务实体经济专业能力,金融租赁公司应当突出金融租赁特色,回归以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经营模式。积极探索支持与大型设备、大飞机、新能源船舶、首台(套)设备、重大技术装备、集成电路设备等设备类资产制造和使用相适配的业务模式,提升行业服务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能力和水平。
《通知》重点从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机制、规范融资租赁经营行为、有的放矢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和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其中,强化金融租赁公司内控和合规管理是推动金融租赁行业有序发展的前提。《通知》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建立健全“三道防线”,有效落实业务部门的主体责任、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责任。此外,各监管局在做好持续性监管的基础上,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加大追责处罚力度。
如何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转型发展?据悉,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金融监管总局研究提出了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的鼓励清单和负面清单,引导行业做真租赁、真做租赁,为实体经济提供专业化、特色化金融服务。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认为,金融租赁行业作为重资产行业,需要通过补充资本金进行业务拓展与创新、信息系统升级、人才引进等,因此金融租赁公司需要加大融资力度,为转型升级提供充足支持,增强“造血”能力。此外,金融租赁公司还要拓展多元化租赁业务,依托自身特色,加强租赁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在科技创新、光伏、风电、储能等重点领域布局,可加大金融供给实体经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