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成高质量普惠金融体系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根据《实施意见》,要在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努力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
回首我国普惠金融10年发展历程,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对标高质量发展新的目标要求,仍需多方协力、行稳致远。眼下,普惠金融还面临不少发展的烦恼,如何确保在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覆盖更广泛的群体,如何在充分利用金融科技的同时防范相关风险,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如何提高服务质效等,仍有不少难题待解。
围绕重点领域发力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全国银行机构网点已覆盖97.9%的乡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持续提升,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7.7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55.0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4万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速约25%。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规模和供给水平、金融服务可得性、金融科技智能化和线上化应用等方面均处在全球领先水平。”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表示,在普惠金融10年发展取得历史性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距离建设包容性、开放性、高质量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还有一定差距。
“此次《实施意见》重点强调了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强调聚焦重点领域;三是强调保险和资本市场的作用;四是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五是重视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建设;六是统筹发展与安全。”中国银行研究院李一帆分析,银行业作为重要金融力量,在推进开展普惠金融工作过程中亟需发挥重要作用。
李一帆认为,银行业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要求,积极响应政策导向,把提升重点领域普惠金融服务可得性作为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任务,结合广大普惠群体的实际需要,围绕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质量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持续优化产品服务。
“银行业要着力加强对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对重点领域的投放力度,推动小微企业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强化对民生领域的支持,丰富创业、助学等金融产品,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服务,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普惠群体的能力;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中融入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李一帆说。
刘峰认为,要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向纵深发展,一方面要持续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另一方面要推动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形成错位竞争的普惠金融服务格局。不同类型的银行在立足于获客能力、客户运营能力、风控能力、数据能力、产品服务创新能力等基础上,突出自身核心优势,形成立体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和信贷错位竞争格局,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量。
推动形成良性循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普惠金融的服务主体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当前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特点之一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例如新市民服务与乡村振兴建设融合发展,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代表的科创金融与绿色金融齐头并进。
在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业务产品持续创新的情况下,从长远角度必须考虑业务的商业可持续性。曾刚认为,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优化普惠金融制度体系,完善普惠金融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健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制度规则、基层治理,加快完善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促进形成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副秘书长杨紫华表示,要更好发挥融资担保作用。据介绍,融资担保行业作为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发挥分险增信作用,疏通融资渠道,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2年年底,融资担保直保业务规模较10年前翻了两番。其中,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增幅超过100%;非融资担保业务增长5倍。融资担保放大倍数稳步扩大,持续释放支小支农服务能力。
刘峰认为,必须确保普惠金融健康的发展方向,推动业务发展行稳致远。普惠金融主要客群抗风险能力不强,因而相关业务更要考虑商业可持续性。刘峰建议,银行机构可以在帮助微弱主体方面主动作为,同时将金融健康理念融入战略规划、制度建设、产品研发等普惠金融发展全过程、各环节中,建立与业务需要相适配的服务体系,在组织机制、资源配置方面进行优化倾斜,提升客户的金融风险意识和水平,维护服务主体的财务韧性。
实践证明,金融科技赋能有助于促进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刘峰表示,在发展数字普惠成为银行机构共识的当下,不同类型银行机构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自身经营定位、发展需要、技术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持续提升数字技术投入产出比,进一步充实熟练掌握业务管理与技术运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从而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业务全面纳入监管
“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是此次《实施意见》重点强调的内容之一。《实施意见》强调,支持金融机构深化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实现数字化转型,打造健康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同时强调将数字普惠金融全面纳入监管。
《实施意见》在“统筹发展与安全”中同时提到,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加快补齐规则和监管短板,提升普惠金融法治水平。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严厉打击以普惠金融名义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
有机构研究显示,由于普惠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信贷主体缺少贷款抵质押物,导致相关业务成本较高,再加之缺乏风险分担机制,一部分普惠金融业务的风险可能会持续增加。另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断更新和优化技术架构和业务流程,也增加了运营复杂性,可能出现运营风险。
对此,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为推动《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将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探索开展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评估。对普惠金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适时丰富完善和优化调整政策措施。
据业内专家分析,虽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够帮助银行更加精准地评估客户状况,但也可能因为对于信息的误读导致数据偏差和模型错误,从而影响最终对于业务风险的判断。
当前,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于金融监管来说也是不小的挑战。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传统的监管体系和方法难以适应当前数字金融的迅猛发展,监管部门亟待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和方法,确保普惠业务的稳定和长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