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需合力共治
近日,某地一名婴儿被高空抛落烟头烫伤的新闻牵动着广大网友的心。近年来,多数高空抛物案件因肇事者抛落看似杀伤力不大的垃圾引发,肇事者通常有种侥幸心理,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目前,我国高空抛物行为受到民事、刑事法律规制,这意味着高空抛物造成他人实际损害才构成侵权,情节严重才能入罪。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未砸到人、情节不够严重的抛物行为,可能不构成违法犯罪,不受到任何处罚。此外,此类飞来横祸具有突发性、瞬时性、隐蔽性,受害者无法确认谁是肇事者,维权难以迈出第一步。虽可通过民事诉讼起诉所有可能加害者,但诉讼成本、维权周期往往“劝退”不少人。上述情况也使得部分肇事者肆无忌惮、屡教不改。
可以说,归责与惩罚的不确定性助长了高空抛物者的侥幸心理。因而,治理此类行为,须以归责的明确性、惩罚的必然性让高空抛物者放弃侥幸。
令人欣慰的是,一系列有望让抛物者摒弃侥幸心理的措施正在制定。在制度建设层面,近期公开征求意见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将高空抛物增列为应予处罚行为。草案一旦生效,上述无法被民事索赔、刑事追责的抛物行为将受到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有效衔接配合,让不同危害性的高空抛物行为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织密了公共安全法律保障网。
在治理实践层面,当前不少社区以“人防+技防”形成高空抛物治理“双保险”的做法值得借鉴。通过居民签署自律公约、社区巡查监督以及安装智能摄像头的方式,可以有效管控、威慑抛物行为。在各地广泛开展的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如能及时普及智能监控设施,将进一步提升治理的有效性。此外,在近期查处的部分高空抛物案件中,生物信息比对鉴定成为公安机关精准锁定肇事者的有力手段,因此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也应妥善保存抛落证物并及时报警,助力案件后续查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