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企业科创主体地位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驱动力,而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会让科技创新距离实际需求更近、更有效率。在科技部、全国工商联日前举行的会商座谈会上,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前不久,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可见,企业引领科技创新的作用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驱动作用日益凸显。
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向纵深拓展,科技与产业互动演进、技术结构持续升级促使企业创新范式产生重大变革,为企业科技创新带来新的机遇。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增长至40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5.4万家;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4.8万亿元,企业贡献了超80%的技术吸纳。不过,当前在国家重大攻关项目和重大科技决策专家组中,企业科研人员所占比重不高,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能力和动力还不太够,亟需加强对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的投入。因此,须坚持系统观念,聚焦问题导向,在政策链引导下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有机融合,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要加强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的投入,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原始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领军企业。应完善相关顶层设计,制定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的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国家基础性、重大性项目研究,使企业向创新前端延伸。要通过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带动作用,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的成长模式。
同时,企业不仅是创新投入、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更是创新人才培养的主体。因此,还应拓宽创新人才的培养渠道,推动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围绕企业重点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创新人才链。要突破以高校为主导的传统人才培养瓶颈,设立“企业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人才服务企业,形成以企业创新需求为主导的人才联合培养模式。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研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形成从高校、科研院所到企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培养一批在实践生产一线发现新问题、产生原创性和前沿性发现的科技创新人才。
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还要求企业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满足市场需求的双重导向下,牢牢把握创新主观能动性,提前布局创新链,积极探索集聚企业内外部的技术、人才和资金等创新要素的途径和方式。构建科技型领军企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破解“卡脖子”难题,从而推动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重大原创技术突破中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