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科创仍须加码

陆 敏

7月份以来,多地多机构发布金融支持科创的方案或计划。比如:7月3日,广东公布《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支持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多种金融方式进行融资;7月7日,招商银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启动科技生态联合助航计划;7月10日,安徽宣布已印发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实施方案;7月13日,江苏发布“科创金融22条”;等等。

梳理今年上半年,金融机构发力服务科创企业的举措则更多。多方不断发力,利好政策频出,旨在不断强化对科创的金融供给。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大量科创企业,尤其是中小微科创企业仍面临来自融资端的巨大压力。传统的以银行为核心的融资方式与科创企业轻资产、规模小、信用偏低的特征无法匹配,也让风控趋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望而却步。

破解难题需要加强顶层设计。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还有待完善。可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设立科技攻关类专项基金,引入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机构,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契机,优化财政支持路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提高社会资金参与科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如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7月14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的,要丰富金融支持工具和方式,引导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持续发力还要注重形成合力。构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不仅需要金融机构的参与,还要调动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的力量,形成多方合力。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和服务,用更为精准的资金来提高服务效率。尤其要推进知识产权类产品创新,探索构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在完善相关传统信贷产品的同时,探索新模式新方法。比如,银行机构与科技部火炬中心在“总对总”层面合作开发的“创新积分贷”等创新产品,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快提质扩面,服务更广泛的科创企业。

强化科创金融供给还需要整体思维。在提升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有效性的同时,防范金融服务科创领域的相关风险。科创金融服务需要专业的机构和专业的人才,要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特点,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鼓励条件成熟的商业银行设立股权投资的专门机构,为科技企业尤其是成长初期的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要加大对科技保险的支持力度,创新科技保险险种,分散投资风险。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开展全生命周期、全产品、全产业链条金融服务。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在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随着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金融机构也需要进一步发力,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从而为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助力。

2023-07-19 陆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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