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标准”新高度
“湾区标准”的全称是“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指的是经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方共商确认,在区域内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各类标准。“湾区标准”的发布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三地的融合发展迈上更高水平,从“个案探索”阶段进入“可复制推广”阶段。
粤港澳三地近日共同发布110项“湾区标准”。“湾区标准”以大湾区高共性、易融合的重点民生领域为切入点,涵盖粤菜、中医药、交通、养老、物流等25个领域。“湾区标准”的全称是“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指的是经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方共商确认,在区域内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各类标准。“湾区标准”的发布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三地的融合发展迈上更高水平,从“个案探索”阶段进入“可复制推广”阶段。
2019年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有14处提及“标准”,涵盖“对接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营造高标准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法律制度”的特点,相比基础设施的“硬联通”,规则机制的“软衔接”更加复杂,推动难度更大。“湾区标准”要符合内地与港澳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产业发展政策。早在2011年,广东省的市场监管部门与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经济局共同成立粤港标准专责小组和粤澳标准专责小组,积极探索粤港、粤澳质量标准化合作。从探索标准化合作到发布首批“湾区标准”,经过了12年的时间,其中酝酿磨合的艰辛程度可见一斑。
“湾区标准”是一种倡导性而非强制性标准,各行业的企业、组织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是否使用。使用单位可以标明“湾区标准”并享受标准化产品在三地市场的准入便利,获得更高的品牌辨识度。“湾区标准”形成方式有两种,对已有且适宜在大湾区实施的标准,经确认后纳入清单;在大湾区无统一或互认标准,由粤港澳三地共同制定并确认纳入。目前已有628家企业事业机构参与研究制定“湾区标准”,声明使用单位共748家,其中港澳单位169家。
“湾区标准”是大湾区市场充分发展的产物,源于市场,成熟于市场,然后为三地相关部门所联合研究、制定、推广,再起到引领市场的作用。香港具有世界一流的检测认证水平,在国际市场上得到广泛认可。多年来,香港的检测认证机构受海外购买商的委托,为大湾区内地城市制造的消费品提供大量检测服务,包括儿童用品、电子产品、纺织品及建筑材料等。首批“湾区标准”清单中,58项标准是由港澳相关单位牵头或共同牵头编制,牵头单位包括香港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香港理工大学、香港饮食业职工总会、澳门市政署、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发展及质量研究所等多家单位,凝聚了港澳多方智慧力量。“湾区标准”的推广将降低许多行业或领域的认证检测成本,促进大湾区市场要素的流动。
“湾区标准”的技术管理程序极为严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邀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等4家国家级标准化研究机构,连同粤港澳三地权威专家,经过严格的技术审查形成标准初稿,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通报香港特别行政区工业贸易署、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共同确定。高水平和国际化的指标要求将引领提升大湾区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构筑全球创业创新高地,形成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生活圈。
可以预见,未来还将有更多“湾区标准”推出,大湾区的融合图景正在全方位铺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