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居民投资的良好环境
居民投资意愿回升是一个积极信号。接下来,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能力,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让居民有能力投资、有渠道投资、有信心投资。
随着国民经济企稳回升,我国居民的投资、消费意愿也出现了回升迹象。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倾向于“更多投资”的居民占18.8%,比2022年第四季度增加3.3个百分点;倾向于“更多消费”的居民占23.2%,比2022年第四季度增加0.5个百分点。
居民投资意愿回升之后,相关政策措施要积极跟上。接下来,应重点做好以下三件事,为居民投资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夯实居民的投资能力,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二是满足居民的投资意愿,提升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能力;三是打消居民的投资顾虑,切实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
夯实居民的投资能力,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需看到,目前居民的投资意愿仍未恢复至2022年第一季度水平。由此可见,居民的收入预期依然处在修复过程中。接下来,要稳定就业,进而稳定居民的劳动性收入;要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要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满足居民的投资意愿,要锤炼资产管理机构的“金刚钻”,即投资研究能力。众所周知,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但是,囿于我国资管行业的发展阶段,有些机构“没有金刚钻也揽瓷器活”,这不仅无益于居民财富的保值增值,还可能埋下风险隐患。接下来,要瞄准银行理财、公募基金、股票这三个居民当前最偏爱的投资方式,扎扎实实提升我国资管机构的专业能力。
具体来看,银行理财要“靠能力取胜”,摆脱长期以来形成的信贷文化路径依赖,改革决策机制、激励机制、风险管理机制,提升投资研究、科技保障等专业能力。公募基金,尤其是基金销售要真正做到“服务客户”,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要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扭转“重首发、轻持营”现状。至于股票,金融管理部门可持续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增强对投资者的回报。
打消居民的投资顾虑,要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面对新情况、新变化,投资者保护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不断健全事前教育宣导、事中监管服务、事后维权救济相衔接的投资者保护体系。目前,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已经建立,银行保险投诉的督查力度持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接下来,金融管理部门要“敢于亮剑”,进一步健全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与监管体系,进一步畅通投资者依法维权、追偿的渠道,进一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期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自身也要优化投资理念,不信偏门、不贪小利、理性决策。首先,投资者要从“保本观念”转向“投资观念”,谨记“投资有风险”,审慎研判收益与风险的关系。其次,投资者要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不宜过度关注短期收益波动。再次,投资者要自觉提高警惕、有效防范诈骗。例如,在办理各类金融业务时,投资者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机构和渠道,切勿轻信非法机构的“低风险、高回报”诱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