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关于珠海农商行33户和44户资产包项下鸿帆控股有限公司等16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含法律费用)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鸿帆控股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8,000,000.00 3,354,697.07 保证担保: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颜铁军 抵押担保: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梦泽园小区雅园5栋101房、珠海市吉大路1号2栋2单元1001房 可疑

2 珠海市扬名百货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51,326,883.79 6,212,483.90 保证担保:杨海波及关联公司珠海扬名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扬名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洋日贸易有限公司、杨师哲 抵押担保:珠海市香洲翠香路227号第二至五层、珠海市香洲翠香路227号第六层6003房、珠海市香洲翠香路227号第七层、珠海市香洲翠香路227号第八层8003房、珠海市香洲翠香路227号第九层之房产(房地产权证编号:C4722507、C1509847、C4722506、C1509846、C1509845、C4722507、C5016039号)、珠海市香洲翠香路227号第一层B6铺之房产(房地产权证编号:C0406605号)、杨海波以其名下位于珠海市香洲情侣中路89号(扬名海邑)会所 可疑

3 珠海中锦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2,790,000.00 1,385,754.50 保证担保:周秉承、伍欣、刘金晖、刘海燕 抵押担保:中山市坦洲镇碧安路4号锦绣雅苑1座3梯603房、中山市三乡镇古鹤村金都道89号、珠海市拱北侨光路245号2栋5B房 次级

4 珠海市宝丰鑫化工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26,201,825.00 11,148,123.73 保证担保:珠海宝丰鑫化工有限公司;阮班宝;刘艳;阮加冰;深圳市宝丰鑫实业有限公司 可疑

5 珠海市麦斯优联模具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309,688.26 37,340.00 保证担保:深圳市麦斯优联科技有限公司、薛凯英 可疑

6 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26,321,159.73 59,684,035.36 保证担保: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颜铁军 损失

7 珠海市维杰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2,508,148.14 1,827,176.12 保证担保:林厚兴、王维忠 抵押担保:斗门镇文化广场(经营管理权) 损失

8 珠海市俱荣自动化产品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1,513,867.09 900,033.49 保证担保:林厚兴、林栖、罗巍 抵押担保:珠海市香洲翠香路227号第六层6002、珠海市心华路97号9栋501房 可疑

9 珠海市永佳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476,268.13 1,194,890.39 保证担保:薄美文、恽杰 抵押担保: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城东连桥路438号24栋602房 损失

10 珠海珂莱福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4,200,000.00 6,882,629.86 保证担保:刘军、石文婷、朱正龙 损失

11 珠海市拓华矿产品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2,602,240.00 5,363,278.85 保证担保:章赤民、肖伟芹、章爱军、金兴忠、福建省顺昌县新拓华电冶有限公司、肖荣祥、肖伟光、郑爱萍、刘瑜 抵押担保:吉大白莲路26号7栋304房、海滨南路68号2223房 损失

12 珠海市百年大福珠宝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3,652,653.63 7,392,668.27 保证担保:谢剑彪、谢爱芬、唐鼎芳谢剑桥、谢林、柳灯燎 损失

13 广东省珠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1,143,689.78 3,124,119.93 保证担保:黄小源、伍建强 损失

14 珠海市宝轩印刷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1,999,282.53 5,082,286.56 保证担保:张桂明、林丽坚、张霖、张钦 抵押担保:海德堡电脑四色机HD102V 损失

15 珠海市香格兰食品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650,000.00 1,512,008.09 保证担保:郑智勇、贺艳丽 可疑

16 珠海市惠发百货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3,320,000.00 4,288,245.35 保证担保:余菊英、余镇城、郑秋雄 损失

以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12月20日的债权金额,债权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或相关债权文件约定标准计算为准。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邓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215580 0755-82146833

电子邮件:dengyadong@coamc.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49楼

邮政编码:51806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755-82215576 (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318989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1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3年2月24日

2023-02-24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269466.html 1 <p>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关于珠海农商行33户和44户资产包项下鸿帆控股有限公司等16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p>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