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本报北京2月22日讯(记者刘瑾)22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介绍,2022年,碧水保卫战向纵深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在长江、黄河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方面,长江、渤海排污口溯源任务完成九成以上,推动解决2万多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累计新建污水管网9.9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88万吨/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累计完成280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治,有力提升涉及7.7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国累计划定1.96万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84%。
2022年,全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国家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降低2.1%、6.8%。
黄小赠表示,尽管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如黑臭水体从根本上消除难度较大,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地方截污治污还不到位,蓝藻水华、水生态失衡问题依然存在。他还表示,在“十三五”基础上,黑臭水体整治的范围扩大到县级城市。2022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顺利完成40%的年度目标任务。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作为“十四五”重点任务,到2025年要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生态环境部组织各地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将群众反映强烈、面积较大的4000余条农村黑臭水体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今年,全国计划完成800余条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督促各地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性、系统性治理措施,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以国家监管黑臭水体为重点,对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完善日常监督评估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确保取得整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