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正成为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对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在政策扶持和市场推动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规模稳步扩大,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同时,也要看到,数字经济存在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各地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结构有所差异,导致区域间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各不相同。在某种程度上,区域间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可以理解为数字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不同。东部地区凭借较强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和创新水平、较大规模的市场、较发达的数字产业等优势大力集聚资源,数字经济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数字经济发展具备良好基础;中部地区土地要素和用能资源较为充裕,但数字基础设施尚不完善,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水平在不断发展;西部地区产业基础相对薄弱,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水平相对滞后,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缩小区域间数字经济发展差距,各地区需结合自身条件,依托本地产业、区位、资源、政策等优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补齐发展短板,探索各具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路径,实现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通过构建区域间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的机制,推动各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激发经济增长潜能。与此同时,需要坚持系统观念,探索东中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有效联动机制,将东部地区的技术、市场及产业等优势与中西部地区的资源禀赋、环境等优势有效结合,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是结合地区特色和优势,加强数字经济的顶层设计和政策保障。既要充分识别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与现实产业基础,找准各自发展的优势和短板,制定好具有区域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不断释放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又要兼顾周边区域数字经济和产业结构状况,一体谋划不同区域在发展数字经济中的定位和作用,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形成促进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要加强技术、人才、资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优化法规监管、金融支持、税收激励、网络安全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为发展数字经济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着力提升东部地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水平,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东部地区拥有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优势,应率先承担起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任,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打造数字产业集群,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在制度保障上,要不断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强化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等,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发展环境。要发挥好东部地区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深化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加强数字人才培养,积极为周边地区或中西部地区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是打造中部地区数字产业发展集聚区,推进数字化应用场景落地。中部地区凭借自身资源和区位优势,可以数字化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带动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配套政策上,需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保障。还要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融入数字经济发展、参与数字治理。
四是加大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西部地区立足于低成本优势和资源禀赋条件,要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积极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引导数据中心向西部资源丰富地区聚集,夯实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基础支撑。要结合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和发展规划,加大税收、金融等的支持力度,更好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既做好“硬件”,又提升“软件”。此外,要提升西部地区对人才和资金的吸引力和吸纳能力,引领带动物资流、资金流、人才流、技术流等从东部向西部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