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魏永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一文件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上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和难点是在解决“能下”的问题。主要是把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什么样的干部“能下”?《规定》专门明确了15种情形。总结起来说,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

对干部“能下”,《规定》不仅明确了组织程序,而且列出了相应措施,提出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通道。

推进干部“能下”,需要营造良好氛围,更需要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下”是一种组织调整,因此要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进行。也要看到,“组织程序”不是冷冰冰的,应当体现对干部关心关爱的温度。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能上能下”是对干部队伍的动态调整。“下得来”的干部,经过努力,能力有了提高,依然有“上”的机会。《规定》提出,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知道,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2022-09-25 魏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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